为进一步落实网站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昌新闻网持续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现将3月份广昌新闻网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广昌新闻网未收到网民网络侵权举报。
二、网络侵权举报有关说明
(一)举报受理处置规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广昌新闻网依法受理处置侵犯他人网络人格权益、个人信息权益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侵权举报所需要件。网络侵权信息举报采取实名举报制度,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网络侵权信息样本、与举报事项相对应的侵权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信息的相关说明等举报基本材料。对网络侵权信息涉及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等内容的,原则上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举报要件。若要件不全,则无法研判和处置,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三)侵权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对举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昌新闻网依法受理处置本平台发布的侵权信息,其他网站平台的侵权信息不在本平台受理范围。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主动依法举报维权。广昌新闻网侵权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794-3625787
2.举报邮箱:gcxgbdst@163.com
广昌新闻网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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