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新闻网欢迎您,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公告: · 广昌新闻网2023年8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举报专区渠道  · 广昌新闻网2023年7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3年6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3年5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3年4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公告  · 广昌新闻网2023年3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3年2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记者证年检人员公示  · 广昌县融媒体中心报送第二十五届江西报刊网络新闻奖作品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3年1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2年12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2年11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新闻网2022年10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 广昌县建成区公园广场绿地绿线公示  · 广昌新闻网开设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渠道  · 广昌新闻网开设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及养老诈骗专项举报渠道  · 广昌新闻网开设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通道  · 关于公布互联网平台算法滥用和各类谣言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知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广昌新闻网  >  公告

广昌新闻网2023年2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

2023-03-02 11:39  编辑:广昌新闻网 来源: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网站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昌新闻网持续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现将2月份广昌新闻网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

广昌新闻网未收到网民网络侵权举报

二、网络侵权举报有关说明

(一)举报受理处置规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广昌新闻网依法受理处置侵犯他人网络人格权益、个人信息权益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侵权举报所需要件。网络侵权信息举报采取实名举报制度,举报人应提供联系方式、网络侵权信息样本、与举报事项相对应的侵权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信息的相关说明等举报基本材料。对网络侵权信息涉及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等内容的,原则上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等举报要件。若要件不全,则无法研判和处置,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三)侵权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对举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昌新闻网依法受理处置本平台发布的侵权信息,其他网站平台的侵权信息不在本平台受理范围。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主动依法举报维权。广昌新闻网侵权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794-3625787

2.举报邮箱:gcxgbdst@163.com

广昌新闻网

2023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广昌新闻网
相关新闻

更多莲乡摄影    人文 风光 民俗 创意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江西大江传媒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广昌县解放北路25号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 赣ICP备10007520号-4 赣公网安备 36103002000106号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下载